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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新加坡新规!所有企业须在9月30日前申报数据保护官(DPO)!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


图源: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

为加强新加坡的数据隐私政策,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简称PDPA)近年来不断更新。根据最新规定,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简称PDPC)要求所有在新加坡注册的企业在2024年9月30日前,任命并注册至少一名数据保护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简称DPO),以强化个人数据保护,并确保企业的合规性。如不遵守该规定,企业有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一、DPO有何职责

数据保护官(DPO)的职责可以是专门的职责,也可以是组织中现有角色的附加职责。被任命的数据保护官还可以将某些职责委托给其他官员。人力有限的公司可以将数据保护官职能的操作方面外包给服务提供商。

DPO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确保PDPA合规性:制定和实施数据保护政策,以确保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


培养数据保护文化:监控和监督公司的数据保护实践,包括进行审计和管理风险。


高效处理数据查询:处理数据保护查询和请求,包括与访问、更正和删除个人数据相关的查询和请求。


个人数据风险警报管理:管理数据泄露,包括根据法律义务报告和采取必要行动。

     需要时与PDPC联络:根据需要与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和其他相关部门联络。


二、注册DPO


在2024年9月30日前,企业可联系自己的公司秘书,由公司秘书协助其通过 ACRA BizFile+提交其委任的 DPO 信息。注册完成后,被委任的DPO将成为DPO组织的一员,并将享受以下独家访问权限:

1)最新的个人数据保护法 (PDPA) 及法规实施;

2)免费的研讨会和相关资源,以增强DPO的数据保护能力;

3)有关数据泄露的趋势与最新情况。


离截止日期还有一些时间,还没有弄清楚和想注册DPO的客户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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