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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科普
NO.7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介绍
一、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历史回顾
1、改革开放初期,建立“三资法”为主体的外商投资基本法律框架
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接轨国际规则
4、全面深化改革,我国外资法律 制度迎来深刻、全面变革
历史回顾———第一阶段
1978 年12 月,党 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改 革开放的大政方针 , 此后十 余年,立 法机关陆 续 出 台“ 三 资 ” 企 业 法 及其实施细则,我 国引用外资法律制 度初步建 立 。
1979年:第一部外商投资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80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
1983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6年:外资企业法
1988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90年: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历史回顾 ———第二阶段
> 1 9 9 2 年 , 邓 小 平 同 志 南 巡 发 表 重 要 讲 话 。我 国 经 济 体 制 继 续 深 化 改 革 ,外 商 投 资 法 律 制 度 随 之 不 断 健 全 完 善 。
> 1995年首次颁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997年首次修订) :出台《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首次颁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2 0 0 1 年 , 历 经 1 5 年 艰 苦 谈 判 , 中 国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加 快 融 入 全 球 一体 化 。
>2002-2011 履行入世承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历经四次修订;
2004,国家发改委出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6年,《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即十号令出台;
2006年,《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千问题的执行意见》;
2008年,两税合一;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
历史回顾———第三阶段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新型外商投资监管模式
>2015年,《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广东、福建、天津多地设立自贸试验区,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016年,“三资”企业法修订;
>201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7次修订;
>2018年,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全国版负面清单颁布
>2019年,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颁布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和波诡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中国继续扩大开放,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颁布资安全审查办法》
>2020-2021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0版)》 (全国版、自贸区版) 分别颁布实施
二、吸引外资环境最新变化
2020年,全球直接对外投资 (FDI) 较2019年同比骤降42%至8590亿美元;其中:发达经济体同比下降69%。
2020年,中国吸引外资逆 势 上 涨 ( 涨 幅 4 % ) , 吸引了约1490亿美元的资金流入,位居世界第二。
毫无疑问,《外商投资法》及后续配套法规出台后,极大促进了一个更加多样化、更现代化 和更有活力的外商投资环境的建设和提升。
外商投资法律环境最新变化( 一 )
《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实施。该法是外国主体在华投资法律领域的根本大法,全面落实和体现了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和监管环境的重大变革。
外商投资法律环境最新变化(二)
·外商投资法的配套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20.0101
· 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2020.0101
·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2020.10.01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废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 首部外商投资地方法规—上海外商投资条例2020.11.01
·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1.01.18
·商务部公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05.19
扩大开放,优 化营商环境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 一 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28号文)2019.10.2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 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2020.08.05
· 商务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有关工
作的通知2020.12.04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1.06.29
反制法律工具箱完善
·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2020 .09 . 19
·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2021 .01 .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2021 .06 . 10
· 国家安全法2020.06.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 12 .01
三、外商投资法主要特点
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包含如下特点:
法有明文方可为
法无禁止即可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前置审批/登记
一 站式平行模式:备案+信息报告+国家
安全审查
表面监管25%内外有别
实际控制”认定原则国民待遇
外商投资法的重点内容(一)
·“间接”的理解:如何 “穿透”监管?
· 中国自然人是否可以成 为外商投资主体?
外商投资的定义: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外 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 称外国投资者) 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 动,包括下列情形:
·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 立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 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 资新建项目;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外商投资法的重点内容( 二 )
外商投资促进
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自贸区地方立法自主性
国民待遇
· 平等适用
· 平等参与
· 公平竞争
外商投资保护
· 不 实 行 国家征收
· 投资所得依法汇出
法有所依
·杜绝非法行政干预
· 遵守保密义务,遵守书面承诺
· 建立外商投资工作机制
基于自 愿 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一不得强制技术转让
四、《外商投资法》规定的重要制度
负面清单制度
1. 负面清单规定 之外的市场管理 内外资一视同仁
2. 禁止投资的领 域,外国投资者 不得投资
3. 限制投资的领 域须符合负面清 单规定的条件
反垄断
1.《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法 规、部门规章 等;
2. 经营者集中、 垄断协议、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3. 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承担 反垄断统一执法职能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1. 源自“10号令”
2. 审查范围:国防军工;关系国家安全 的重要农产品、能源 和资源、装备制造、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文化产品与服务、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金融服务、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1. 外商投资企业一 站式的“多报合一 ” 的信息报告手续便利,主要包括:
(1)初始报告
(2)变更报告
(3)年度报告
2. 信息报告穿透原 则:外商投资企业 在中国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的企业
五、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适用范围: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审查范围:
(1)军事、军工等国防安全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 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 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前款第二项所称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包括:
(一)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50%以 上股权;
(二)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权不足50%,但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董事会、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能够对企业的经 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监管机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发改委下设工作机制办公室。
·工作机制:发改委政务办事大厅受理申报。工作流程类似于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
·主动申报、建议申报、被动申报。
·审查结果:决定通过安全审查、禁止投资和附条件通过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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